癫痫即俗称的“羊角风”或“羊癫风”,是大脑神经元突发性异常放电,导致短暂的大脑功能障碍的一种慢性疾病。最新流行病学资料显示,我国癫痫的总体患病率为7.0‰,年发病率为28.8/10万,1年内有发作的活动性癫痫患病率为4.6‰。据此估计我国约有万左右的癫痫患者,其中~万是活动性癫痫患者,同时每年新增加癫痫患者约40万,在中国癫痫已经成为神经科仅次于头痛的第二大常见病。
药物治疗是抗癫痫的首选方法和综合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。癫痫患者经过正规的抗癫痫药物治疗,约70%的患者其发作是可以得到控制的,其中50~60%的患者经2~5年的治疗可以痊愈,患者可以和正常人一样地工作和生活。药物抗癫痫需要遵循以下原则:
一、确定是否需要用药:
1.仅有一次发作,有明显劳累、情绪激动、药物等导致癫痫的诱发因素,而脑电图、CT无异常的,暂时不给药。
2.仅有一次发作,无明显诱发因素,但有以下情况的,考虑给药:
1)脑电图有异常放电,神经系统检查有异常,部分运动性发作的;
2)首次为癫痫持续状态的;
3)CT或MRI检查有脑部病变的;
4)有家族史、热惊史的;
5)有多次发作,一经确诊,尽早给药。
二、正确选择药物:根据发作类型选药
原发性(无头部外伤、脑出血及颅内病变)大发作,首选丙戊酸钠,次选苯妥英钠;继发性(因头部外伤、脑出血及颅内病变引起)大发作,首选卡马西平,次选苯妥英钠;癫痫小发作,首选乙虎胺,次选丙戊酸钠;部分性(单侧肢体或面部)发作,首选卡马西平,次选苯妥英钠;大发作和小发作结合可首选丙戊酸钠,次选苯妥英钠。具体用药,需咨询神经科主诊医生。
三、抗癫痫用药原则:
1.抗痫药物首选单一用药。
多数类型的癫痫可接受单一疗法,特别是发生在成人的大发作、儿童小发作失神发作。
2.抗痫药物由小剂量开始。
药物的剂量应达到显效时间才能判定其有无效果,一般药物显效时间为1-2周,若无效时再逐渐增加剂量,直至完全控制发作或产生毒副反应。若有毒副反应,则应减量,至患者耐受为止,若仍不能控制发作,可以更换或加给第二种药物。更换药物时不可突然停止,否则易引起癫痫持续状态;须在3-5日内递减,同时递增第二种药物。
四、抗痫药物联合治疗:
大约30%癫痫患者需要联合用药。一种主要抗癫痫药物的作用不足以控制发作而同时用几种抗癫痫药,联合应用两种或数种药物,以小于单一用药所给的剂量,使发作得以控制,既减少药物过量的危险,又增强抗痫作用。
五、多种抗癫痫药物疗法的注意事项:
1.应严格选择药物品种与剂量
2.正规治疗中出现一次发作并不一定意味治疗无效,可能为外在因素所致,如睡眠紊乱,饮酒、精神创伤等,应严密观察而不急于加药或增剂量
3.因医生治疗心切或家属要求就给多种药物疗法,则既造成药物过量,又导致心理及躯体的不良影响
六、如何停药
癫痫需要坚持长期规律治疗,不能自行减量或者停药,需遵循“缓减”原则,全面强直-阵挛发作、单纯部分性发作完全控制2-5年、失神发作完全控制6个月,可考虑停药。减程约1年,失神发作减程约半年,按每月减去1/6~1/12,合并用药者先减半衰期短者。减药过程中如复发,恢复至复发前或减前剂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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